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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的债权可以抵销

2020-10-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债权债务可以抵销的条件为: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不同,但是当事人约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一、合同抵消的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可以合意抵销;

2、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

5、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

二、法定抵销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不相同的,不可抵消债务。

三、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

(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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