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共同借款人中有人没有实际使用借款的情况下也要承担清偿责任,只要借款人都在借条上面签名了,债权人就可以向在借条上签字的这些债务人追债,共同借款人借到钱以后怎么使用,那是借款人的事情,跟债权人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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