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补缴的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体现,工伤保险可以补缴,补缴后继续支付新产生的费用就可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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