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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跟劳动局什么关系

2020-12-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一、法院常委书记有实权吗?

法院办公室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法院工作的协调部、参谋部、监督管理部、服务部和保障部,既是法院的“数据库”,又是法院的窗口,因此工作地位十分重要。作为法院办公室工作唱主角的办公室副主任,其作用更不可忽视,他既是办公室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具体的工作实施者。在法院这个法律业务十分强的单位,办公室主任大多是经过审判实践锻炼后才步入办公室工作的,他对审判工作也略知一二,对法院工作的全局性有了全面而深刻的了解,这为从事法院办公室工作奠定了基础。而到办公室工作后有一个职能的转变过程,即由审判职能转为行政职能,由专业型过渡到综合型的工作。

二、哪些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仲裁机关?

在我国,仲裁机关有以下类别。

1、商事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是社会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人社局管理。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农业局管理。

三、怎样申请大学生就业补贴

引才的企事业单位应先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所在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初审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办公室申报。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对单位情况、引进人才学历学位、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报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复核后予以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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