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必须做婚检吗
婚检检查是自愿的。
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
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
婚检时间及要求
(1)周一至周五;
(2)体检当天须空腹。
婚前检查需要携带证件
(1)本市户口或身份证;
(2)每人三张一寸照片;(注:黑白彩照均可)
婚前检查的流程
(1)挂号;
(2)去婚检科分诊室等候;
(3)抽血,化验血液;
(4)提取尿样;
(5)胸透;
(6)返回婚检科体检,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生殖器检查;
(7)当日或次日下午听婚前保健课;
(8)领取结果。
二、婚前检查的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
8、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婚前检查收费标准:现在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
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
做婚前检查,一方面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也有利于优生,提高民族素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因此,做婚前检查对于即将结婚的人来说,不仅非常有必要,而且也非常的重要。这就是对结婚需要婚检吗问题的回答。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婚检需要收费吗
婚检一般去民政局指定的医院是免费的,去自己选择的医院自费进行检查的话,费用一般在两百元到三百元之间,不一样的地区,收费标准也会不一样,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1、收费婚检:
一般来说,婚前检查的费用在两百元到三百元之间,不一样的地区,收费也会不一样。一般是针对异地进行婚检,又或者是当地非指定医院进行婚检,所以说不同的婚检项目要收取的相对应的费用也会不一样,是根据项目收费的。
2、免费婚检:
免费婚检是指在当地指定医院进行婚检的男女,婚前检查不收费。但是,免费婚检的首要前提是要进行婚检的男女双方,需要带齐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抵达男方或者女方所在地的社区中心领取《申请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卡》,然后到达当地指定的医院,用这这张登机卡就可以进行免费婚检。一般来说,免费婚检需要在结婚登记之前的三个月又或者是结婚登记后的一个月内去检查。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