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需要。我国已经改革了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法律依据: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第二条 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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