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劳动者应了解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应标注清楚;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约定;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一、员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
二、公司在招聘时有义务给工作者说详细事项吗
有。《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者违约金由用人单位自行扣除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自行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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