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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致死案件的法律量刑原则

2020-05-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家暴致人死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分析

家暴致人死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家庭暴力致死案件的法律保护措施与社会预防策略

家庭暴力致死案件的法律保护措施与社会预防策略是为了应对这一严重问题而采取的综合性措施。在法律保护方面,相关立法应明确定义家庭暴力的概念和刑事责任,并加强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此外,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和保护,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社会预防策略方面,应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觉性。同时,加强相关机构的合作与协调,包括警察、社会工作者、医疗机构等,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机制,及早发现和干预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通过法律保护和社会预防策略的有机结合,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家庭暴力致死案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减少这一社会问题的发生。

结语

针对家暴致人死亡的严重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相关罪行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在法律保护和社会预防方面采取综合性措施。在法律保护方面,应明确定义家庭暴力并加强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同时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在社会预防方面,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觉性,并加强多部门的合作与协调,早期发现和干预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通过法律保护和社会预防策略的有机结合,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家庭暴力致死案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减少这一社会问题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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