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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量刑处罚?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犯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有以下特征:

1、构成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批准或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构成本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本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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