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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21-02-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根据会议安排,施河社区就20xx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

  从20xx年12月15日开始到20xx年春节,社区每天由两委人员带队对辖区企业内企业、幼儿园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限期整改,并跟踪到位。1-3月份社区共排查出隐患9条,下达改正指令书5份。主要隐患情况如下:

  1.红光超市,合肥明辉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灭火器失效,责令两家单位灭火器重新灌装或更换,经过复查都以整改到位。

  2. 合肥市包河区美成木业建材经营部:

  ①灭火器失效。

  ②车间内杂物乱堆放,木花等易燃品清理不及时。责令其单位对灭火器立即更换或重新灌装,及时清理车间内杂物,经复查都已整改到位。

  3. 质朴纸箱厂,生产车间未配灭火器,责令其单位配置4个灭火器,经复查已落实到位。

  4.百灵木楼梯经营部,喷漆工人缺少防护面具,现场责令单位负责人督促工人佩戴防护用品。

  二、注重隐患排查工作实效,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根据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社区展开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13个隐患排查月活动;重点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淝河农贸市场、烟花爆竹销售点以及容易发生事故的2个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1月份,社区利用迎元旦歌舞汇演,在渝林桥畔小区发放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宣传册200多份,提高了小区居民安全用燃气用电的知识。2月份,社区分别在社区会议室、安凯工作站,两次组织开展了消防知识讲座,邀请政安消防中心郑教官和朱教官来社区讲解一些基本居民防火安全知识,以一张张图片资料展示了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教育大家时刻要有自防自救安全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和《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隐患排查力度。

  3、积极配合街道安委办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打击非法生产行为,消除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

  4、树立大安全意识,确保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和谐稳定。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及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5起,死亡14人,受伤49人,直接经济损失32.2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上升1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2.5%;受伤人数减少9人,下降15.5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3.93万元,下降51.29%。

  另外,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改革要求,网上直报系统共统计上报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起,死亡6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2.57万元,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

  (一)各行业情况

  1.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起,死亡14人,受伤49人,直接经济损失8.2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11.11%;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2.5%;受伤人数减少9人,下降15.5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81万元,下降17.94%。

  2.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15起,直接经济损失23.93万元,无死亡和受伤人员。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0起,上升2倍;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2.12万元,下降57.31%。

  3.未发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农机事故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县区情况

  1.漳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66.6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91%。

  2.渭源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0.1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4.2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0%。

  3.通渭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23.59万元,无死亡人员。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2.22%;死亡人数下降;受伤人数下降41.1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4倍。

  4.陇西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28.5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3.77%。

  5.临洮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6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2.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1.25%;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倍。

  6.安定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0.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上升2倍;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8.48%。

  7.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1.7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75%;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上升;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9.28%。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但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依然偏大。

  二、第一季度工作督查情况

  一季度,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先后三轮深入七县区和定西经济开发区,重点从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落实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抓促帮带争创工程推进、乡镇安监站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开工前安全检查及“六个不得”落实情况、信息化建设、职业卫生防治评估、村社安监室建设及运行等17个方面对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期间,共抽查乡镇22个、县区部门20个,下发督查意见314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3家,排查隐患1192条,全部现场下发了执法文书。同时,各行业部门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其中公安部门共检查民爆库房19个、危化品存贮仓库1家,检查寄递物流业9家、加油站7家,现场销毁过期炸药20公斤,责令停业整改存在隐患民爆库5家,现场整改隐患25处;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2606家,发现火灾隐患4851处,督促整改4849处,临时查封17家,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38家,罚款163.3万元;公安交警部门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3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7.70万起,查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29485起;住建部门共检查建筑工地50个,商砼企业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执法建议书3份;交通部门组织9个督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水务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对2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处农村饮水工程和3座小型水库进行了实地检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对全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层层进行细化分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全面靠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各乡镇安监站也基本保证了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正常开展,村级安监室正在积极筹建之中。各级各部门结合“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多数生产经营单位都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和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但是,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县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亲自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次数较少,记录资料不齐全,责任书签订没有达到“全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所辖企业以及安全隐患底数不清,对本辖区和行业安全检查不彻底,未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隐患整改跟踪督促落实不力,安全监管台账不完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力。大多数企业生产岗位安全风险公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未执行。个别危化企业与周边构建筑物、通信线的安全距离不足,加油设备及油罐检查设备静电接地不到位,防油气泄露及防爆设备养护不到位。

  三是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进展缓慢。五月份开始,国家安监总局将对我市300户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评估。从督查情况看,目前我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员工健康监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还存在诸多欠帐,与国家评估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滞后。部分工程监理、专职安全员履职尽责不够,缺位现象严重,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不及时。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前未开展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不畅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设不规范违规开工现象较为突出。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唐市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全面推进抓促帮带争创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运用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告制、承诺制和评估制,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各级政府要按照“五级五覆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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