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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细则范文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江苏省文明校园是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学校。

  二、本测评细则依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制定,适用于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参照此测评细则。

  三、测评细则共设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6个项目,28项内容,总分100分。

  四、测评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材料审核主要从网上在线平台或学校现有档案中(纸质、电子文档均可)调取;调查问卷随机发放不少于50份,对象为学校师生。

  五、申报前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江苏省文明校园:

  1、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3、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4、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5、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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