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重点工作月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涉及重点工作及牵头领导
1.“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领导:徐彪。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牵头领导:邓大庆。
3.经营性用地出让、房屋征收工作。牵头领导:张永春。
4.招商选资和工业投入工作。牵头领导:赵文栋。
二、会议召开方式及主要内容
相关月工作例会由区主要领导或牵头分管领导通过专题会议或在月度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汇报交流的形式召开,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持人可视情要求相关镇、局(办)、单位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为:交流督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三、本制度从xx年4月份起开始实行。
区有关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真正做到“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区机关有关职能局办和三镇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和月例会工作要求,千方百计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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