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满18岁的人被父母私自查看手机信息算侵犯隐私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第一款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