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保跨省就医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患病需要转诊的,可以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按规定报销费用”。2.《医疗保险跨省就医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跨省就医时,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3.《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跨省就医时,可按规定申请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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