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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中突然生病是否属于工伤?

2022-12-0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等。因此,发病是否与工作相关、是否为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不符合以上情形,非工伤。

法律分析

发病是否和工作有关,如果本身就有疾病,非和工作相关导致的。不是工伤。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职工在工作中突然生病是否应被视为工作责任?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突然生病的情况并不一定应被视为工作责任。在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工作性质等。如果职工的生病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直接相关,且能够证明与工作有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被视为工作责任。然而,如果生病原因与工作无关或无法证明与工作有直接关系,那么很可能不被视为工作责任。因此,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确保公正判断和合理保障职工权益。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否将职工的发病视为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职工的疾病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直接相关,并能够证明与工作有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疾病原因与工作无关或无法证明与工作有直接关系,那么很可能不被视为工伤。因此,在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时,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以确保公正判断和合理保障职工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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