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就有相关的规定发布,关于防止继承权有了很大的变化,也就是说父母的房子从今年开始都要按照新规处理,所以说父母的房子不用争了。
1、处分不动产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这是什么意思呢,可以举个例子解释一下,那就是如果一对再婚夫妇在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男方花了更多的钱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
而夫妇两个是和女方的女儿一起住的,老人年纪大的时候,女儿也尽到了赡养的义务,但是男方在去世的时候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儿子,这样该怎么办?
首先女方是有权拒绝的,女方拒绝的话,就不满足全体共同人同意,女儿虽然说不是亲生的,但是女儿也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说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2、扩大继承人范围,侄子和外甥也有权继承,过去的继承人主要包括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新规中明确规定了侄子和侄女还有外甥和外甥女是代为合法继承人。
当然了,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去世以后,他们才有资格继承,而且在新的规定下,如果有自己的孩子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那么父母就有权利选定继承人,这样也适合发的,孩子闹也是没有用的。
所以说,在新规出台后,孩子是有可能没有办法继承父母的房子的,这样的新规也是为了维护老人的利益,是一种从外部约束孩子的规定。
3、新增两种立遗嘱的方式。新规中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一是增加了录音遗嘱方式,另外就是打印遗嘱的方式。而且要求有两个或者是以上的见证人才可以。
这样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老人被胁迫的情况出现,而且在老人有疾病或者是重伤的情况下,老人是可以立口头遗嘱的,但是这样的情况也是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的,而且如果老人脱离了危险,那么口头遗嘱就会失效了。
4、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在之前公证遗嘱是有优先执行的权力的,但是新规取消了这一条件,主要是因为对于那些腿脚不便的老人来说,想修改遗嘱非常困难,有些老人即使想修改也会放弃,所以说有弊端。
而新的规定中,公证遗嘱优先权被取消了,最后执行的是一条最新的遗嘱,这也就保证了老人遗嘱权的权力。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对于独生子女也有一些新的规定。独生子女需要注意的是有两类房产是无法过户的,一是被继承人没有明确归属的房子。
5、宅基地和老公房家属院,这两类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因为这样的房子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没有办法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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