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离婚时彩礼的退还问题。根据是否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的性质,彩礼的退还方式会有所不同。离婚三金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需要退还;如果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没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则不需要退还;如果是属于彩礼的且双方已共同生活,则需要退还部分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予退还。而离婚后男方能否要求退还彩礼,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在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彩礼应该全部退还;如果双方在这三个月内共同生活,那么彩礼应该退还部分,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予退还,具体的退还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离婚三金是否要全额退还
如果三金是属于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则离婚三金需要退还,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则离婚时三金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没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则离婚时不需要退还。
二、离婚后能要求退还彩礼吗
离婚后男方不一定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离婚后男方能要求女方要回彩礼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男方婚前给付并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女方和男方结婚后又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
拓展延伸
没登记结婚彩礼该如何处理
彩礼通常系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婚约一方给予对方的数额较大的金钱或价值较大的财物。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退还。
但是对于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或生育子女的情形,彩礼可以不退还或部分退还。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收入的增加,彩礼的数额也不断增加,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住房、股票,由于彩礼价值的增大,男女双方事后因感情不和及其他原因而解除婚约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也日益增多。
应对日益增对的返还彩礼纠纷案件,法院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全盘考虑,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结语
彩礼退还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在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彩礼应该全部退还;如果双方在这三个月内共同生活,彩礼应该退还部分,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予退还。同时,离婚后男方不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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