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残疾人标准的,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要层层开展培训,抓好督导落实。各地残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工作,切实加强业务管理,组织残疾鉴定机构和鉴定医务人员,开展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和残疾评定业务培训,确保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省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切实履行政策制定和业务监管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监督指导市、县残联和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严格履行职责,依规做好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要层层建立评残、办证责任追查机制,加大违规办证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情证”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严肃性。
四是开展先行试点、推进智能升级。为适应大数据、互联网+时代要求,积极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试点工作。根据残疾人证智能化建设标准规范,各地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为“十三五”期间推行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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