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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2-04-2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不可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在以后产生劳动争议时具有重要作用。用人单位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工厂不签合同有赔偿吗

工厂不签合同是有赔偿的。如果是双方在一个月之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按照工人的具体工作年限给工人发放每月二倍的工资并补交社保,但是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只赔偿11个月。

一、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的后果有: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2、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综上所述,工厂不签合同是有赔偿的。如果是双方在一个月之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按照工人的具体工作年限给工人发放每月二倍的工资并补交社保,但是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只赔偿11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的后果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二、企业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有什么处罚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一般不存在罚款的说法,但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依法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可以向社保稽查大队投诉。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三、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金怎算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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