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认定和赔偿程序:单位需在30天内申报工伤,否则职工可自行申请认定并索赔,如单位未购买工伤险,单位需按规定赔偿,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分析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拓展延伸
掌骨骨折工伤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索赔是指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损伤,可以向雇主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对于掌骨骨折这类工伤,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首先,应立即就医并确诊伤情,保留相关医疗证明和报告。其次,通知雇主并填写工伤申报表,提供详细事故经过和证据。随后,向劳动保险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索赔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调查和鉴定,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此外,注意保持沟通,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最后,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时申请赔偿金并关注赔偿进度,如有异议可提起申诉。工伤索赔流程繁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结语
工伤索赔流程繁琐,但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法规,单位应及时申报工伤并提供保险赔偿,否则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认定和鉴定,并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要赔偿。如单位未交工伤险,雇主应按规定标准赔偿。在申请认定和索赔过程中,如遇纠纷,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工伤索赔应及时就医、保留证明、填写申报表、提供证据,并积极配合调查和鉴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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