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修建的房屋被强拆怎么处理?
1、合法修建的房屋被强拆了,可以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房屋拆迁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和规划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情况。
2、此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掌握强拆证据,向公安报警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的,被拆迁人对保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拆迁诉讼
被拆迁人因暴力拆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居民面对房地产强拆怎么办?
居民面对房地产强拆的做法有两个,一是配合强拆工作,二是采取适宜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若是强拆行为是符合以下规定的合法行为,那么就需要配合强拆工作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若对于判断出对方的强拆行为是违法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提出行政、或者是民事诉讼。
(1)若提出的行政诉讼,具体来说,若提出的是行政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就是六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对于他人是在没有获得政府、或者是法院批准的情形下实施的强拆行为,需要提出的是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被拆迁方若是在约定的期限内部搬迁,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的请求。在没有获得法院的允许之前,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实施强拆行为。若是擅自进行强拆,那么一般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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