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且在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老复员军人每月补助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7年9月底颁布的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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