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发单位是主管单位,经办单位是具体办事的单位。房产证就是房管局发证、土地证就是国土资源局发证、卫生许可证就是卫生局发证、工商营业执照就是工商局发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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