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的内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具有一定人身性质。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的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承揽合同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一、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四、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按照承揽合同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一般为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订立。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也可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但承揽人仍需对工程成果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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