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不可以赶人。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二、租客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房东卷款跑路事件中,大房东与租客均是受害者,大房东无法按期收到租金,租客更可能面临“房财两失”的境地,只有二房东坐享其成,拿着租客的血汗钱到处潇洒挥霍。
因此,受害者们与其继续互相伤害,不如坐下来好好商谈解决方案,看看是否可以各退一步,由大房东继续将房屋租赁给租客同时减免部分租金。与此同时,租客可以尽可能收集证据,包括租赁合同、转款凭证以及与中介的聊天记录等。如果涉及刑事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追回经济损失;如果不涉及刑事诈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房东,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挽回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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