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的步骤如下:
1、登陆法院网,点击网上立案;
2、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点击“创建网上立案”,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登录界面;
3、用你的证件登录系统之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一审立案的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和具体案由;
4、应准确填写诉讼标的额、执行类型、执行依据以及执行依据文书编号等内容;
5、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息之后,应当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或者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网上预约立案完成;
6、网上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书面起诉或者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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