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因为欠债被起诉,对孩子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影响其乘坐飞机,高铁,贷款,高消费以及子女就读贵族学校等。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债务由其自身承担。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方法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方法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