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户口的概况:
(一)“黑户”即暂时没有正式户口,而申办居民身份证的前提是在派出所必须有正式户口。
(二)由亲生父母(或寄养人)所属居(村)委会向辖区片警说明情况,并且提供申报户口的书面材料由居(村)委会加盖印章上报派出所。
(三)派出所对非正常户口的办理手续,需经过上一级公安部门(分局、县局)严格审核,批准过程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难免需要“说人情”甚至“上下打点”等非正常手段。否则,非正常户口的申报很难获得批复。
(四)一旦申报户口获批,户口具体手续的办理并不复杂。之后凭据个人户口申领个人居民身份证就如同探囊取物。
二、黑户如何重新办理户口?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二)未成年人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结婚证。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三)未成年人投靠父亲必须提供: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
(四)夫妻投靠必须提供: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五)老人投靠子女必须提供:
(1)老人的户籍证明。
(2)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六)离退休回迁必须提供:
(1)本人的户籍证明。
三、户口管理的意义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讲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消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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