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应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关于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法律问题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如何判断姓名权是否受到侵犯?
男方有外遇如果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判断侵犯了姓名权有以下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
如果只是单纯地给人起外号,没有故意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或者盗用他人的姓名,是不构成侵犯姓名权的。但是,如果给人取得外号有侮辱性质的,则可能损害他人的名誉权,他人随时可以进行维权。
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过失侵犯小孩子的姓名权有何侵犯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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