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对于是否迁户口并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而是依新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迁户口好处,便于找兼职工作、就业及考当地公务员。便于及时办理个人证件。如身份证遗失后的补办、办理出国签证护照等。毕业后可将个人档案放到当地省人事部门托管,便于享受一些城市配套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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