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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2022-02-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二者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一、法定代表人能否申请破产

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有三个,分别是债务人、债权人、清算人,而债务人是指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务人有一定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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