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