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录用计划范围内,根据毕业生报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录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条 规定了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的条件。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学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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