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取财物即构成既遂,不要求谋取利益。. 收取后主动返还,转送他人,或捐赠公益事业的,仍构成既遂,不构成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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