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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