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期间,男方限制女方探视孩子的行为,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来解决:1、沟通化解问题,变拒绝为配合;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执行探视权;3、起诉维权。民法典规定,不直执行养
法律分析
在离婚期间,男方限制女方探视孩子的行为,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来解决:
1、有果必有因,把不允许探视的原因找到,沟通化解问题,变拒绝为配合;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执行探视权;
3、起诉维权。离婚时,没有约定探视或约定不明的,可以通过起诉方式维权;
4、探视过程中发生争议,也可报警予以协助。
民法典规定,不直执行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并且不可阻拦。
一、不让探视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不让探视一般很难要回孩子抚养权。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的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法院强制执行不让带孩子怎么办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权人探望孩子的,法院可以根据生效判决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结语
在离婚期间,男方限制女方探视孩子的行为,可以尝试以上三种方法来解决。首先,有果必有因,找到不允许探视的原因并沟通化解问题,变拒绝为配合;其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执行探视权;最后,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探视或约定不明,可以通过起诉方式维权。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并且不可阻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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