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驰名商标”的办法有:
1、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各种销售、宣传手段,扩大商标知名度,使得该商标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
2、商标所有人可以持续使用该商标,从而达到认定驰名商标的期限;
3、其他成为“驰名商标”的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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