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条件如下:1、申请贷款时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3、已经按照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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