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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出庭应如何处理?

2022-09-2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代理人除特殊情况外,仍应出庭;若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法院可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否则法院将在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场,人民法院依然可以做出缺席判决的决定,但是实践中较为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拓展延伸

处理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出庭的应对策略

当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不出庭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首先,可以委托律师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依法处理该案件。其次,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或延期开庭,以争取对方出庭参与诉讼。此外,可以通过公告或传票等方式通知对方,确保其知晓庭审时间和地点。如果对方仍不出庭,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不合理行为,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最后,如果对方长期不出庭,法院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律师密切合作,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庭时,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法律依然作出缺席判决,但实践中较少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意见,离婚案件代理人应出庭,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意见。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应到庭,无法到庭时,法院将依法判决。建议采取合适策略,如委托律师提出申请、调解或延期开庭,通过公告或传票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据支持请求。与律师密切合作,遵循法律程序,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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