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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可以结婚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权虽并未被剥夺,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能否结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因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实施结婚这一法律行为,而结婚行为因具有人身属性不能由他人代理,所以不能结婚。

因病被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虽有暂时的人身自由,也不能结婚。但人民法院决定缓刑、假释的人,可以结婚。

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结婚,但必须持有劳动教养管理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准假证明,才可申请结婚登记。

一、婚姻登记内容如何确立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的确立:

(一)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三)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四)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

对于结婚证丢失,有补办需求的人,双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二、服刑人员结婚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应该注意的是,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地的登记机关。

虽然从法律上讲,服刑人员能结婚,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没有实践经验的话,很难顺利的办理成功,耗费大量的时间,结果也不尽人意,因此,我们建议咨询律师,他将结合当地的婚姻管理登记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其丰富的经验技巧,帮助您办理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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