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完还能不能再判
法院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法院应该及时进行判决,如果达成协议后生效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出也要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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