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对新生婴儿或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公安机关凭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 出生医学证明 书》予以落户,不再受其他任何条件限制。同时,公安部门应定期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登记户口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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