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归公安部门管理,犬的免疫归畜牧部门管理,宠物市场管理归工商部门管理,环境卫生归城管部门管理,进出口宠物检疫归检验检疫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 养犬管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安、畜牧、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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