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取保候审就是立案了。
一般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是立案后侦查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有必要取保候审的;
2、可能较轻刑罚的;
3、不构成累犯且不属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患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处于哺乳期,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取保候审申请书。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综上所述,派出所取保候审就是立案了,一般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是立案后侦查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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