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人签订的收养协议是否有效力,需要看收养协议的内容预计是否办理收养的手续。收养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需要有效合同的要件才能具有效力。合同的要件有以下几方面:
1、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权限。收养人要满足收养法中对于收养人条件的规定,年满30周岁、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无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及没有子女条件等等。而送养人则是拥有孩子完整的抚养权,有送养孩子的权利
2、 协议内容要合法。收养协议中约定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约定收养人可以打骂教育孩子的权利等条款。
3、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之间签订收养协议,是双方协议一致的结果,不能用暴力胁迫的手段逼迫一方签订收养协议。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方式订立的收养协议无效。
4、办理收养手续。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收养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民政部门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发放收养证予以收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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