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运输合同应注意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3、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4、在签订合同前审查承运方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资质;5、订立合同时内容的规范全面;货物的包装是否按照规定并能够保证货物质量安全;6、托运人保证货物的合法和运单的真实有效,如实进行申报,做好途中开箱检查的准备;7、关于货物赔偿方面的计算和报价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最好写明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方三方的免责规定,以免出现纠纷时难以明辨。
一、货物损坏承运人有什么免责情形
(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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