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辞职,是有补偿金的。
一、何谓隐性裁员
隐性裁员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情形裁员,而通过给员工放长假、调离部门与岗位、企业提前声明公司之间要合并等手段,让员工自己辞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和正式员工区别是什么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
1、主体间劳动关系不同。试用期员工是非正式员工,没有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处于非正式劳动关系,正式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处于正式劳动关系;
2、工资待遇不同。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正式劳动合同期间的80%;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且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可以辞退员工;试用期辞退一般没有补偿金。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4、当事人的工作重点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正式员工的重点是劳动者的生产或经营活动,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如果单位是因为员工的过错而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则没有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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