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义的财产的,除非对方愿意或者书写了遗嘱指定继承。
一、没立遗嘱财产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
二、父母过世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父母过世后,子女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继承父母的房产:1、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父母的房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产,直接取得房产的所有权;2、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赠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子,有多个法定继承人的,在继承后,应当对房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对方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怎样立遗嘱
如果夫妻二人都愿意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同一个或者几个后人,则夫妻可以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指定继承人。当然,夫妻也可以分别订立遗嘱,将自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分得的份额指定特定继承人。如果夫妻二人只有一人愿意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订立人可以独自订立遗嘱,将自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分得的份额指定特定继承人。而如果订立人没有分出配偶的份额,而直接处置了整个财产。对于遗嘱中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应分得的份额的,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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