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主要分为渎职型、贪利型和单位福利型。渎职型包括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贪利型包括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单位福利型指国有企业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相关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不同情节的犯罪分别处以不同刑罚。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为:
1、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
2、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
3、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表现与防控措施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指在国有企业中,职务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地位,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涉及多个领域和类型,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在实践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虚报利润、侵占资产、操纵市场等。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犯罪行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只有通过综合施策,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维护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指国有企业职务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地位,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涉及多个领域和类型,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为了防范和打击这些犯罪行为,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措施。只有通过综合施策,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维护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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