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包括有哪些

2022-03-1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3、两个人以上轮奸的;

4、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5、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客观要件,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